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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锂电池出口-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关标准与出口要求

出处:www.gotonecargo.com   分类:常见问题  发布:2022/6/20 16:33:51
摘要:伴随新能源汽车销量在全球领域的快速提升,动力电池也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国内、国际市场都显示出电池海运出口巨......

伴随新能源汽车销量在全球领域的快速提升,动力电池也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国内、国际市场都显示出电池海运出口巨大商机。2021年我国动力电池产量219.7GWh,比上一年增长163.4%,电池出口量也呈现快速增长。

中港锂电池出口

那么出口新能源汽车和电池需要取得目的地国家哪些认证?电池海运出口须符合哪些标准呢?本文将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中港锂电池出口。

1、新能源汽车中的动力电池有关标准

(一)中国标准:汽车用动力电池需符合GB 38031、GB/T 31484、GB/T 31486标准要求;

(二)欧盟法规:汽车用动力电池需要取得强制性法规e-mark认证,包括ECE R100和ECE R10。材料需满足RoHS要求;

(三)北美法规:汽车用动力电池需要满足UL 2580标准要求;

(四)印度法规:汽车用动力电池需要满足AIS 038标准要求。

2、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出口有关要求

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DGR)等国际规章,动力电池被分为UN3480(锂电池单独运输)、UN3171(电池驱动的车辆或设备)两类,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在运输中港锂电池出口时需通过UN38.3测试。

3、不同情况下的电池包装要求

虽然新能源汽车中所用的锂离子电池属于危险货物,但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一)如果运输的货物为纯电动汽车,则中港锂电池货运运输专用名称为“电池驱动的车辆”,联合国编号为“UN 3171”,海陆运输时为“非限制性货物”,无包装要求;

(二)如果中港锂电池货代运输的货物为混动汽车,则运输专用名称为“易燃液体驱动的车辆”,联合国编号为“UN 3166”,海陆运输为“非限制性货物”,无包装要求;

(三)如果运输的货物为锂离子电池,中港锂电池运输专用名称为“锂离子电池”,则危险性类别为“第9类危险货物”,联合国编号为“UN 3480”,根据电池海运出口包装导则的规定相应的包装类别为“II”。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应进行危险货物包装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文章与图片素材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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