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出口海关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因为锂电池属于9类危险品货物,如果运输途中发生意外那么轮船、飞机和汽车都可能出问题,现在锂电池出口方式有海运、空运和陆运,中港锂电池货运出口报关需要资料锂电池MSDS、危包证、鉴定书等多样资料。
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中港锂电池出口相关的注意事项问题,得一国际中港锂电池货代刚为东莞客户完成锂电池出口报关业务,中港锂电池物流出口方式越南陆运DAF(边境交货)报关。
中港锂电池出口越南注意事项:
1、先报进,再报出。越南安排报好进口,再来安排中国出口报关;
2、越南运输车队提前要备好,特别超大超宽超高的车型更要提前安排;
3、过友谊关的中港锂电池运输车队要求要备案车,要求司机有通行证,提前告知是否代驾;
4、锂电池运输包装要求它们必须依据适用的包装说明指导装在DGR危险品规则所规定的UN规格包装里,并在包装上完整的显示对应编号。符合要求的包装,除标有适用的正确中港锂电池物流运输专用名称和UN编号的标记外,还必须贴9类危险性标签;
5、设备应进行固定以防止在包装内移动,中港锂电池货运包装方式应防止在运输途中意外启动;
6、中港锂电池运输外包装应能够防水,或通过使用内衬(如塑料袋)达到防水,除非设备本身的构造特点已经具备防水特性;
7、锂电池应使用托盘装载,避免搬运过程受到强烈振动,托盘的各垂直和水平边使用护角保护;
8、锂电池装载集装箱内须进行加固,加固方式和强度应符合进口国的要求;
注意: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二十一修订版)规定属于危险货物,UN编号为3480。因承运企业无法提供《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不符合危险货物包装要求,该关将这批中港锂电池物流危险货物从口岸退运。
得一国际中港锂电池货代与海关提醒: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中港锂电池出口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需要向海关申请中港锂电池运输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文章与图片素材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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