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查获锂离子电池21170个
7月4日,深圳海关所属皇岗海关在货运出口渠道查获未申报锂离子电池出口21170个。
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皇岗海关申报出口锂离子充电电池一批。海关关员在查验时发现,除已申报出口锂电池货物外,该车另有两种锂离子电池出口未申报。目前,该锂离子电池出口案件已移交海关后续处置部门处理。
深圳海关查获的未申报电池进出口货物
皇岗海关查获出口锂电池21170个
海关查获的锂离子充电电池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来源:海关发布)
免责声明:除非特别注明,得一国际中港锂电池进出口货运网所载内容及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本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稿件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及其他需求,请您将相关资质证明和您的权利要求发送至miki@gotonecargo.com 得一国际中港锂电池海运货代网工作人员会尽快回复处理!如转载本站资讯,及原创文章,请注明出处.
扫一扫 加微信给您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