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10月21日,深圳政府在线挂出一则通告,深圳市法制办正在公开征求《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机场管理办法(修订)》)意见。《机场管理办法(修订)》提出,机场地区禁止瞒报品名,违规运输锂电池等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2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市民如果对《机场管理办法(修订)》有建议,可在11月21日前,通过来信、电子邮件或者登录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留言这三种方式提出。
随着T3航站楼和二跑道的投入使用,深圳机场(9.060,0.02, 0.22%)正式进入“大飞行区、大航站区”运营新时代。然而目前人为因素破坏机场净空环境的现象十分严重,275处超限障碍物使深圳机场成为全国净空环境最恶劣的地区之一。《机场管理办法(修订)》主要就各相关单位对机场的管理分工,机场相关规划、建设及土地管理,机场安全、运营及服务管理,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交通管理等问题进行规定说明。此次修订还进一步明晰机场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职责、驻场单位安全管理职责以及本市相关部门的职责,与民航管理机构共同形成安全生产管理合力。
此外,《机场管理办法(修订)》还明确细化禁止危害或者可能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包括禁止使用激光笔照射飞机、违规携带或运输锂电池等、明确机场管理机构及驻场单位在消防方面的责任及接受机场公安部门的监督管理义务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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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首页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座C5085室(邮政编码: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xiexy@fzb.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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